(1)門窗及拼條裝飾面應加保護膜,待建筑施工竣工后揭去。
(2)裝運門窗的運輸工具,應有防雨措施。運輸門窗應豎立排放,固定牢靠,防止顛震損壞。樘與樘之間應用材料隔開,五金配件也應相互錯開,以免相互磨損及壓五金件。
(3)門窗應輕拿、輕放,不得撬、甩摔。應保證產品不變形、不損壞、表面完好。
(4)門窗應放置在通風、干燥、清潔、平整的地方,且應避免曬雨淋,不得與腐蝕性物質接觸。門窗不應直接接觸地面,底部墊高不應小于5cm。門窗均應立放,立放角度≥70℃,并應采取防傾倒措施。
(5)貯存門窗的環境溫度應低于50℃。當環境溫度為0℃的環境中存放門窗時,安裝前應在室溫下放置24h。 |